福州总医院病房大楼病理科空气净化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州总医院病房大楼病理科空气净化工程
  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156号
  3、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4、建设规模:约2900平方米
  5、投资概算:约978.7332万(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
  7、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 9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 12月 29 日;要求工期: 100(日历天),其中静脉配置中心装修工程要求工期为40(日历天)。
  8、招标范围:病房大楼外科楼3层病理科智能空气处理通风系统等配套设施及PCR实验室净化装修。具体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 标 人:(下列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时备查。)
  (1)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初始注册日期为2011年1月1日之前(含)。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本单位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完成的造价为500万元(含)以上的医疗用房净化工程业绩。
  3、工程业绩:投标人近年内(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检测报告时间为准)完成造价为500万元(含)以上的医疗用房净化工程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必须为本公司业绩,不能是具有独立资质、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业绩,也不能是上级总公司的业绩。
  4、投标人所投的病理科智能空气处理系统设备(离子净化主机、中央控制塔、层流粒子布气装、桌面导流装置、远程检测报警与质控评价软件模块、立式导流装置)投标人中标后需承诺取得货物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
  5、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亡3-10人;伤10-5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无地方和军队的严重违规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6、安全保密: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
  (三)投标诚意金交纳要求:投标诚意金金额20万元
  1、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2、投标诚意金交纳时间:2017年8月31日17时前到账。
  3、招标人指定账户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病房大楼基建办,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号: 35001002406059166999 。
  4、投标人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诚意金的,将不予以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交纳诚意金无故不参加投标的,将没收投标诚意金。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20万元(投标诚意金将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价的10%。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通过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补齐。
  (六)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1、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将采取资格预审、评委评审形式进行查验。
  2、投标入围单位数量:本工程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6家。
  (七)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未注明需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待资格审查时查验):
  1、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2、企业营业执照。
  3、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含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承建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核验证和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6、投标人近年内(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检测报告时间为准)完成造价为500万元(含)以上的医疗用房净化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等能证明其业绩造价的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者检测报告)。
  7、投标人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8、拟派项目经理在担任项目经理时完成造价为500万元(含)以上的医疗用房净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能证明为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材料)
  (八)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8日17时截止。
  (十)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 联系人:肖 彬  
  联系电话:18659178100
  单位名称: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地  址: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