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购置轮转式石蜡切片机等设备一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医科大学购置轮转式石蜡切片机等设备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购置轮转式石蜡切片机等设备一批项目
  项目编号:0835-180ZH47004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1878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医科大学
  地址: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新城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69-228961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裴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D座6楼01、03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购置轮转式石蜡切片机等设备 1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b、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c、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1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5日08:30至2018年10月31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D座6楼01、03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09:30。
  六、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D座6楼01、03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发售标书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D座6楼01、03单元;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上述三项证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5)非法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