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色机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UHO2018-SZ074
  2. 项目名称:染色机
  3. 采购单位: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4.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www.szzfcg.cn)。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设备(染色机)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7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6.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其中,外地投标单位可以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备查),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标书:
  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8月8日起至2018年8月14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7.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8. 答疑事项:
  投标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请于2018年8月1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传真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若质疑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请于2018年8月16日17时前,将书面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传真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或者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9.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3日9:00-9:30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9:30
  11.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3日9:30
  1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13. 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5.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和招标机构网站(www.uho.cn),采购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2)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再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上述购买标书时间内重新填写《投标报名表》(不再收取标书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6.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