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至县人民医院病理科消化内分泌科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周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人民医院病理科消化内分泌科设备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人民医院病理科消化内分泌科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HXZB2018-1058
  三、采购人名称:周至县人民医院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老城东街9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联系方式:029-8329585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第一标段:恒温冰冻切片机、生物组织脱水机、恒温冰箱、免疫组化染色机、包埋机、显微镜四目、HE染色
  第二标段:动脉硬化检测仪、多普勒血流探测仪(糖尿病足筛查仪)、神经电生理检测仪(内分泌科肌电图仪)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172.5万元
  第二标段:44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适用于第一、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4、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设备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原件)及所投设备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5、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投标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设备、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设备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设备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8月1日,每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递。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15:30前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14日15:30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9楼901室
  十、其他事项:
  财政监督电话:029-87113948
  采购项目联系人:杜 工     电 话:029-88210791 转 807 
  电子邮箱:sxthxz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9908028610202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行号:308791011055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