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侨大学医学院荧光定量pcr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延期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侨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侨大学医学院荧光定量pcr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7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侨大学医学院荧光定量pcr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侨大学医学院荧光定量pcr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延期公告
  各投标人:
  接到采购单位的通知,关于“华侨大学医学院荧光定量pcr仪器设备采购”采购文件,采购编号:QZXHZC1866,有关采购项目作以下修改:
  原定的开标时间为:2018年08月16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现延期为2018年09月0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本修改通知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本采购文件涉及以上内容时,以本次修改为准!特此通知。
  特此通知!
  (四)原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医学院荧光定量pcr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QZXHZC18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地址:福建省 泉州市
  联系方式:洪老师:226938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0595-2211206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投标人需在开标前自行提供通过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七)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八)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的在泉州地区的保险公司;(九)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8:00 至 2018年07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下午17:30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格式自拟(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包、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如以转账方式需附上转账凭证,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侨大学医学院荧光定量pcr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华侨大学委托,我司就华侨大学医学院荧光定量pcr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QZXHZC1866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项目)一览表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下午17:30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格式自拟(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包、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如以转账方式需附上转账凭证,否则不予受理。
  4、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在开标前自行提供通过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
  (7)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8)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的在泉州地区的保险公司;
  (9)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8月16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18年8月16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联系。
  九、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代理机构将通过发出书面通知(以传真或E-MAIL的形式)或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并及时下载。
  投标有关事宜联系人及方法: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22693878
  十一、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报名费、服务费)
  户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