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疾控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韩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其韩城市疾控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韩城市疾控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XCT-2018-056号(HCZC-2018-20号)
  三、采购人:韩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韩城市普照路与桢州大街十字西侧
  联系人:夏辉
  电话:0913-52100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六楼
  联系人:王天昱 0913-5207458
  五、项目内容:主要采购高压灭菌器、台式离心机、台式Minispin plus离心机、血细胞分析仪、电动移液器等设备,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六、项目预算:贰拾玖万叁仟元整(293000.00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须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608室;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谢绝邮购。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下午14:30前;
  2、递交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18年4月20日下午14:30;
  4、磋商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