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富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
  一、项目编号:JDZB2018-020
  二、项目名称: 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富县人民医院
  地址:富县
  电话:180911360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友泰大厦2105室
  电话:0911-2962769
  五、采购内容和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4079000.00元
  采购内容:
  六、招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备案);
  5、产品检验报告;
  6、代理商须提供设备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色鲜章3套。
  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 招标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00时(工作时间)
  2、 发售地点:延安市友泰大厦2105室(高家花园明珠海鲜楼上);
  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下午14:30时;
  2、 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下午14:30分;
  3、 开标地点:延安市友泰大厦15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丽
  联系方式:0911-2962769  1519117776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延安宝塔支行营业部
  账号:26-905901040002631
  十一、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