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民医院冰冻切片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CZBKM17143
  二、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陵县人民医院委托,对“龙陵县人民医院冰冻切片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内容:龙陵县人民医院冰冻切片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93.03万元,划分2个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包1:
  包2: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中进口产品的专项授权证明文件;
  4. 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 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凡有意参加者,除网上报名外还需将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且购买投标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银行账户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1. 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包,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纸质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01日至11月07日止,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陵项目部(龙陵县汇源路中段电信大楼旁2楼)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2日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账户信息:
  保证金的金额:包1为20000元,包2为10000元;
  开户银行:农行昆明滇池路第一支行
  账号:2402 7301 0400 04815
  收款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十、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陵县人民医院
  地址:龙陵县热泉路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08751851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龙陵项目处地址:龙陵县汇源路中段电信大楼旁2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75-6128260、13619451919、13759576129
  传真:0875-6128260
  十二、备注:
  1.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 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人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参与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 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4.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6.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7. 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