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微波治疗仪)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微波治疗仪)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0848-1741ZC205067/A-J
  招标主体: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报名日期: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联系人:邹老师
  报名联系电话:0878-3131090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微波治疗仪)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微波治疗仪)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入围条件
  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4、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提供本次投标所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包,售后不退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09时30分网上递交
  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纸质版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号(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备注
  1、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及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需先到现场报名成功后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
  2、凭企业数字证书,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评标将采用电子评标。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