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双通道静脉注射泵、麻醉监护仪、石蜡切片机、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医用电子皮肤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双通道静脉注射泵、麻醉监护仪、石蜡切片机、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医用电子皮肤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双通道静脉注射泵、麻醉监护仪、石蜡切片机、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医用电子皮肤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LT-LT2019-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9转6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15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 028-83623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女士 028-67873777转9转608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其他条件:1、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第三包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还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9:30 至 2019年04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交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第一包:8.4万元;第二包:9万元;第三包:15万元;第四包:19.9万元;第五包:22万元。本采购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附件1 :034附件.docx
  原文链接: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4/t20190408_118728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