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部分口腔、检验、病理质控及一次性耗材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决定对部分口腔、一次性耗材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一、招标项目:部分口腔、检验、病理质控及一次性耗材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两年来无不良销售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不在省卫生厅、检察院黑名单上的人或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资质的以下几项内容: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公司营业执照;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生产制造认可标;
  具有生产企业至经营企业完整的产品授权书;
  所有证照在评标期内有效且无超经营范围现象。
  4、纳入省阳光采购目录范围内的产品,需提供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阳光采购代码及配送商的截图;
  5、不同投标单位投标同一标段时,不得授权同一人为其“法定代表授权人”否则视为串标行为,一律拒绝投标;
  6、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凭:1、单位介绍信。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3、投标公司三证和投标产品授权。4、出具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购买。以上4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要求提供样品的请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供临床试用或评判,原已在我院使用的招标耗材可以不提供样品。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通江东路348号器械仓库。
  七、联系人:吴女士、倪女士;
  电话:0575-82217814。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8:30—11: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器械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