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病理取材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LGFY-ZWCG1901
  二、招标项目名称: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病理取材台采购。
  三、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4.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24日-1月30日(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号,住院部16楼1615总务科;
  3.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0755-28933079;
  4.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证件:《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在深圳区域的销售授权书或者代理书(生产企业不需要提供)、参与投标业务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公司法人及业务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评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31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收,后果自负;
  2.开评标时间:2019年1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龙岗区妇幼保健院4号楼二楼阳光采购室;
  4.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开标时统一拆封,当场审核资料,当场宣布审核结果。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龙岗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