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全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NSCG2018177848
  2.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全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采购
  3.招标的内容:
  4.项目财政控制金额:255.000000万元(人民币)
  5.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2018年09月20日20:00至2018年10月11日14:30期间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若所投产品(全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全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若所投产品(全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是国内产品(非进口产品),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其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的证明;
  (4)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全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全自动核酸提纯仪)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及所投产品(全自动荧光PCR分析仪)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四、承诺函”);
  (7)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也鼓励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7.重要提示: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进行审查。供应商未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答疑事项:2018年10月07日零时前将对标书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2018年10月8日前将集中答疑结果以网上公布方式告之各投标人
  9.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已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14:30 (北京时间) 。
  11.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12日 14:30 (北京时间)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_评标三室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交纳投标保证金:
  12.(1)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向市采购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号:307584021015
  13.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5楼
  邮政编码:518052
  传真电话:0755-26662655
  网上操作咨询:26662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