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疾控中心传染病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018-37)竞争性磋商公告
  致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文部分地方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次“云南省疾控中心传染病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018-37)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参与磋商。
  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编号:YNLB20180723
  2、项目名称:云南省疾控中心传染病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018-37)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
云南省疾控中心传染病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018-37)竞争性磋商公告
  3、资质要求: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3.1.4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本项目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本项目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6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3.1.7磋商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磋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4、磋商文件发售
  售价:每包 500元,不办理邮购,售出概不退回,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时间:2018年 7月 31日— 8月 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38幢别墅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标书时,有意向的磋商申请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磋商申请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亲自参加现场咨询或购买磋商文件的,可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各磋商申请人应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5、磋商保证金
  各磋商申请人应向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人民币a包6800元,b包7800元保证金,保证金递交形式仅接受非现金形式,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 17: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
  6、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8年 8月14日 上午09:30
  地    点: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38幢别墅
  7、磋商会
  开始时间:2018年 8月14日 上午09:30
  地    点: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38幢别墅
  8、其他
  磋商申请单位在决定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采购单位: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东寺街15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26134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38幢别墅
  邮政编码:650106
  联 系 人:何隽、王志芃、郑德伟
  电    话:0871-64158494
  邮    箱:lanbenzhaobiao@126.com
  开户 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银行账号:530016186580510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