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病理追踪系统、基因分析仪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数字病理追踪系统、基因分析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2018162587
  二、项目名称:数字病理追踪系统、基因分析仪
  三、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基因分析仪)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基因分析仪)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8)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暗标要求:
  请供应商诚信投标,如在投标文件中的暗标部分出现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说明的情形),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暗标部份要求提示:构成投标文件的暗标标书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表格、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
  五、采购预算:5600000.00
数字病理追踪系统、基因分析仪公告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数字病理追踪系统、基因分析仪(190329542):无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8年07月25日 12:30至2018年08月07日 09:30 时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www.cgzx.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答疑事项
  2018年08月01日 16:0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8年08月03日 16:00 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4.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08月07日 09:30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8年08月07日 09:30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八、重要提示:
  1.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交纳时间: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以银行到账为准。
  (4)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单笔、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卡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0012 1002 0054 9
  行号:307584021015
  (5)退还方式:依申请退还。
  投标结束后,供应商可登陆“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点击“供应商保证金业务办理”栏目,了解投标保证金退还相关规定,并依规办理退还手续。若未申请退还,可继续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6)保证金咨询电话:0755-83948155。
  九、联系方式:
  1.招标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518034
  传真电话:0755-83777853
  网上操作咨询:83948100,83948149,83938544(若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
  注册咨询:83938966
  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
  详细地址:东门北路1017号
  项目联系人:周朝华
  联系方式:22942816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