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TC180311Q/01/02/03/04/05/06/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佳义、李艳君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46、8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妇幼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
  联系方式:聂老师 010-859684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佳义、李艳君 010-62108146、81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技术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点至投标截止时点后12个小时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7、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4.7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0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6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网上购买方式详见“附件:特别告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包/本
  3、发售时间:2018年3月2日 09:00 至 2018年3月9日 16:30(上午9:00-11:30,下午 1:30-4:30)(节假日除外)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 0200049619200362296
  户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