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7人共览显微镜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7人共览显微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7人共览显微镜
  项目编号:0868-1743ZD428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11区爱龙路6号
  联系方式:郑剑锋 0755-289330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0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7人共览显微镜1套,用于临床病理诊断会诊和病理教学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核心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合法代理商(提供授权资料);
  3、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资格,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8、经相关部门批准,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但在招标采购时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11、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和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深圳市外企业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深圳市外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转帐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