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口腔疾病综合诊断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口腔疾病综合诊断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CZB-ZFCG-2017031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招标主体: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项目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29-87216286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98号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口腔疾病综合诊断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口腔疾病综合诊断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入围条件
  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如是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为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为经营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提供“国食药监械(进)字”医疗器械注册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产品如有需长期配送配套耗材的,投标单位应符合国医改办发〔2016〕4号文件要求,具备两票制配送耗材的能力;
  11、项目完成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内容要求。
  时间地点
  获取文件时间期限: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南路47号412室
  获取文件方式:提交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和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14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南路47号412室
  备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