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医院病理科和胃镜室装饰及改造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县人民医院病理科和胃镜室装饰及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病理科和胃镜室装饰及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县人民医院病理科和胃镜室装饰及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竞争性谈判【2017】88号
    3.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
    4. 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采购范围:病理科建设为室内整体装修工程,建筑面积325m2,施工范围为室内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空气净化及工作台、通风柜、办公家具的生产制作及安装;内镜中心建设为室内整体装修工程,建筑面积249m2,施工范围为室内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安装。本工程不包括施工范围内土建墙的砌筑、消防工程(消防喷淋、消防箱、防排烟)、外窗安装等(内容详见该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全部内容)。
    8. 预算资金:966769.57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信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诚信公示栏公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三证体系中涵盖净化工程(或空气净化工程)。
    4.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法人、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投标单位)于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贸招标”窗口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三证体系中涵盖净化工程(或空气净化工程),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2016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等);拟定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身份证及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开标时项目负责人须到场接受身份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且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社保等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留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仅用于新县人民医院病理科和胃镜室装饰及改造项目投标报名使用),复印件用A4纸复印2套,按上述顺序胶装成册,如有资料不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费押金1000元(未中标人在图纸完整归还时退还押金);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应于2017年8月4日17:00时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账户名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账号:941 007 010 001 320 005;行号: 403  516  100  116。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17年8月11日 15:30 时整
    2.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县人民政府网、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6-2959979
    联系地址:新县潢河路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女士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电    话:0376-3275678
    邮    箱:xxzb2010@163.com
    监督单位:新县人民医院
    电话:0376-2959979